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镜湖区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,地处东经118°20’6″–118°29’37″,北纬31°8’51”–31°23’25″之间,总面积121平方公里。全区由中心城区和荆方地区两部分组成。其中,中心城区位于长江东岸,青弋江北岸,东起海南渡社区边界经神山路–鸠江北路与鸠江区比邻,西至长江芜湖段,南至青弋江与弋江区相望,北至港一路,临鸠江区。荆方地区位于青弋江南岸,东起青弋江与芜湖县相邻,南隔荆山河与南陵县相邻,西至荆山河与芜湖县相望,北至青弋江与鸠江区相邻。镜湖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,主要气候特点:四季分明、气候温和、雨量丰沛、梅雨显著、光照充足、无霜期长。2005年9月13日,国务院批准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:撤销芜湖市新芜区、镜湖区,设立新的芜湖市镜湖区。将原新芜区、镜湖区的行政区域和鸠江区的荆山街道以及湾里镇的广福、莲塘2个社区划归镜湖区管辖。镜湖区人民政府驻北京东路。